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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0-01-12 09:58] 作者:中國證監會
現公布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——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》(2010年修訂)。上市公司自2009年年度報告起應按照本規則要求編制并披露。擬上市公司的申報報表審計截止日為2009年12月31日及之后的適用本規則。 附: 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——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》(2010年修訂)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○一○年一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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